---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 ---
实时滚动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监管 > 市场监管 >

山西四企业获准使用专用标志

2013-02-28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本报讯 (王力平 记者秦海峰)近日,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山西4家企业获准使用其申请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专用标志,产品涉及山西老陈醋、汾州核桃、沁州黄小米,包括了东湖、美和居等知名商标。

    据介绍,山西老陈醋、汾州核桃、沁州黄小米均属山西的地理标志产品。

    山西老香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西老陈醋可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产品商标包括钰泉庆、晋阳湖、义泉泰;山西福源昌老陈醋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西老陈醋可使用专用标志,产品商标包括东湖、美和居、福源昌;汾阳市迅达土特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汾州核桃可使用专用标志,产品商标为马一芳;山西沁县檀山皇小米基地有限公司生产的沁州黄小米可使用专用标志,产品商标为檀山皇。

   

扫码投诉

手机扫码

快速投诉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Copyright © 2002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质量万里行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432号    京ICP备13012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