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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取消部分车企产品下乡补贴

2009-09-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   点击:

    从工信部获悉,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近日联合印发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目录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应在签订协议之日起15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

    工信部网站对部分尚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名单进行了通报,并规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被通报企业销售的产品不再享受下乡补贴政策。

    根据通报名单,不再享受下乡补贴政策的载货车生产企业包括赣州江环汽车公司的8款产品,河北长征汽车公司的2款产品,牡丹汽车公司的3款产品,四川华勋畜牧机械公司的3款产品,随州市力神专用汽车公司的2款产品。不再享受下乡补贴政策的微型客车生产企业包括安徽华阳汽车公司的2款产品。而不再享受下乡补贴政策的摩托车生产企业包括台州川铃摩托车制造公司、无锡金霸王摩托车公司、浙江劲野机动车公司、浙江凯凯美多机车公司、浙江凌云摩托车公司的共计84款产品。

    相关链接:

    不再享受下乡补贴政策的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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