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门新世界丹尼诗路女鞋以次充好
2010-04-01 北京市 点击:次
我于2010年2月12日在北京市崇文门新世界百货商场购买丹尼诗路女鞋一双,购得后实际未多次穿着,与2010年2月27日发现鞋底与鞋帮严重脱胶致使鞋帮表皮磨开。丹尼诗路厂家态度恶劣拒绝退货处理!称只负责修理!避而不谈是否存在或属于质量问题而声称其出现这种情况不影响顾客穿着及外观!其托词无法让消费者接受! 经新世界百货商场质量检测于2010年3月31日给予顾客回复其产品确存在和属于质量问题但丹尼诗路厂家开始仍坚持属于修理范围,但根据2004年关于印发北京市商业企业鞋类商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五条 鞋类商品售出15日以后,在“三包”期限以内,出现第十三条所列的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不易修复或不可修复的,或修复后影响穿着和美观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由消费者选择退货。 第二十一条 经营鞋类商品应当明示“三包”承诺的内容。购鞋凭证(单据)标明销售日期、品名全称、金额等有关内容。因正常穿着出现质量问题的鞋类商品,消费者可在“三包”有效期内,持购鞋凭证(单据)修理、更换、退货。 最终经消费者一再的坚持维权后 丹尼诗路厂家同意退还全款! 希望厂家和经验管理者提高服务质量和法律知识!以真诚的态度服务对待工作! 今后更好的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赢得顾客对商场和厂家的真正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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