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客人帐户内的优惠活动给他人使用
2011-02-01 未知 点击:次
2010年12月25日晚上21:31分我和爱人去DHC中山公园门店去购买化装品,一共消费了106元,年尾上网查看消费明细发现无此消费记录,但出现了300多元的其他类型的产品消费,故直接电话DHC客服查询,客服人员回复是因为当时门店人员误操作导致,后我上网查询后发现当月是妻子的生日月份消费满300元DHC公司就可以给予用户30元的抵扣,这时我才明白肯定是门店员工盗用我妻子的卡内的优惠活动给其他客户或其本人使用。之后我和DHC的客服人员沟通,对于员工的盗用行为他们没有反驳,对于我的质疑也没有正面回复,最终的回复只是返还我2次生日优惠活动的补偿,我觉得DHC公司完全没有认识到错误也没有认识到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后我非常气愤提出了赔偿400元的DHC产品的要求,但被无情的拒绝了,并告知这是最终的回复,故我希望315能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维护公正。我的DHC公司的用户名:13816159800 用户姓名:徐梦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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