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销售“严重质量缺陷手表”涉嫌欺诈消费者
2012-02-26 辽宁省 点击:次
去年2010年12月4日,我孩子在抚顺市中兴时代广场,给我购买了七千多元的进口瑞士梅花手表。2011年7月14日,我在下班的途中被雨淋湿了手表,真没想到进口原装手表,竞然经不起一场雨的洗礼,进水了。7月16日,我找到中兴时代广场,经商场反复两次测试打压后,告知我手表不防水,需返厂家清洗处理,这样的处理结果我不能接受,我在沟通无望时,只好向民心网投诉,请求维护消费者权益。 7月中下旬,此案交由抚顺市工商局解放路工商所(管辖)受理,在第一次调解过程中,双方都同意由第三方权威部门进行检测,并在调解书上签了字,不知什么原因,后来就变卦不同意质量检测了,真想不通。后来,多次给工商局打电话询问此事都无结果。 在此期间,手表的质量问题越来越多,一是在天气热的时候只要手腕出汗手表里就出现水雾。二是走时误差越来越大。我怀疑商场自称进口原装手表,有可能是水货吧?随即,我再一次向解放路工商所投述,提出了查看手表的海关报关单、商检和完税三项凭证,发货票,授权书等。 9月8日,解放路工商所负责人通知我到工商所,让我看了中兴时代广场给工商所提供的手表报关、商检、完税三项凭证的复印件,看后,我当场提出了质疑。最大疑点是:商场提供不出“进货发货票”。可以推断,我所购买的梅花手表不是从正规渠道进的货,说明手表来路不明。 随后,经过长达7个月的漫长等待之后,在3.15来临之际,我于2012年2月22日再次到工商分局,找到此案负责人,并看到了,商场又给工商部门提供的一套所谓的报关、完税凭证、检验报告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还是没有见到进货发货票。还是与我所购的手表批次不相符,如深圳市金宇宙钟表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市钟表质量监督检验站的检验报告是2011年3月12日,产品名称:“指针式石英手表”。而我买表的时间是2010年12月4日而且我所购买的是“机械表”,两者之间概念相差悬殊,这也太不符合逻辑了。商场给工商部门提供两次手表相关材料,一次一个样,看不出哪个是真的。所以,我有理由判断中兴时代广场涉嫌欺诈消费者销售走私进口手表。 我希望通过中国质量万里行呼吁有关部门,对抚顺中兴时代广场就涉嫌欺诈消费者销售走私进口手表问题进行彻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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