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珍”美容会所烫伤理赔遭拒绝
2012-10-18 内蒙古 点击:次
本人在包头市“思珍”美容会所办理会员卡4000元,于2012年6月15日消费时,由于美容院专业知识匮乏及美容师严重错误操作,在给我做背部“三焦群灸”时,酒精点着明火,造成我背部深二度严重烫伤!处理纠纷过程中,美容院方态度消极,回避烫伤话题,逃避事实,多次找各种理由推辞责任!近四个月来没有得到合理答复及任何经济赔偿!近日,因本人投诉到当地相关部门后,美容院方处理态度更加恶劣,竟委托某凶恶男子以“黑社会”名义给我打恐吓电话! 请求给予帮助,要求美容院方给予我合理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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