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妍国际转店 不接受新商家服务但却不给予退款
2013-06-10 浙江省 点击:次
我于2012年12月在江北宾虹广场汇妍国际办一美容卡,充值金额5000元整。 去过几次, 店长朱丹于2013年把店转让给其它人,未经我同意,把我的服务卡也转让给下家店。 现我要求退还未做服务的余额,至少3500元。 但朱丹称,原来的的店是五个股东合伙,他只承担目前和他一起合伙的另一个人部分,计1400元。 无论他们合伙与否,店的管理人是朱丹,他应该对此事承担全部责任。 我要求退我应该得到的部分。3500元。 恳请315给予帮助解决。万分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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