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丽鞋业欺诈消费者诱导买鞋 否认7天包换
2013-07-18 辽宁省 点击:次
7月18日中午在百丽鞋业购鞋,选好一双价值459元女士皮鞋,说明购鞋原因后,因店员答应7天包换才达成购买协议。当天下午发现鞋子穿上磨脚,造成右脚两处起泡,遂当天下午下班后及时赶到百丽鞋业要求换鞋。店员却否认,态度僵硬,不给换,找借口说穿过的鞋子就不给换。完全不提购鞋前达成的7天包换协议。如果店员不答应说7天给换,我是不可能买这鞋子的。而且购买前我也说过买鞋原因。现在我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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