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玛丽霸王条款
2013-10-17 云南省 点击:次
本人在2013年10月14日收到朋友送来的生日礼物,鞋子是10月13号购买的,由于鞋码和我本人的不符,偏大,我拿到云南省大理市下关泰安路鸿城广场快乐玛丽专柜与售货员协商调换,但该柜售货员态度极为恶劣,首先说我不按规定时间来调换,请问我朋友送我的鞋我非得立马穿上?第二天拆开才知道鞋码偏大。还说要第二天十二点以前到才能处理,试问我们消费者还得遵守商家这种无谓推脱的借口?后来售货员态度更加恶劣声称我们超时已经不说了,还这种那种的,鞋子售出不予退,换!那我就真的抱个大鞋发呆?我朋友的一份生日祝福无端变味了,自己感觉错在自己,请问监管到位吗?请立即查处给本人交代,鞋子货号:77073w,颜色:蓝色,尺码:35#,RMB259,售货员姓杨,试问三包政策是拿来看的?不是作为约束和质量的根基?2013.10.13,19:08:15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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