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 ---
实时滚动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投诉维权 > 服装美容 >

老凤祥欺诈行为

2018-07-16   江西省      点击:

2015年6月18日在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478号老凤祥店买了一对钻戒,商家当时承诺说钻戒满20分三年后可原价回购,但是我在2018年7月去的时候,店家以财务核算为由,让我等一星期左右电话通知,等两个多星期过后也没接到电话,再去店里就被店员告知店里没钱

扫码投诉

手机扫码

快速投诉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Copyright © 2002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质量万里行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432号    京ICP备09084810号-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