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店用餐摔伤,一月过后无人解决问题!
2010-03-05 北京市 点击:次
我妈妈2月6日晚与家人朋友在京味斋老北京食府吃饭的时候,因餐馆地面上有积水导致滑到,经医院鉴定为软组织拉伤,且身体多处出现淤青红肿,右手臂不能正常抬起(我们保留了北京博爱医院诊断证明、照片、就餐发票等证据) 我们提出因此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以及相关交通费用由饭店承担,该店经理表示自己没有权利解决此事,需向总店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会有负责此事的相关人员联系我们(称三五日就可以解决,让我们回家等电话),当时我们提出要相关负责人的电话也被拒绝 但是此后一个月一直没有任何人就此事与我们联系,我们多次与该店店长电话沟通,但是他总是以“无权解决”、“正在老家没在北京”、“没到店等到店里再说”等借口推脱 3月6我们再次与该店店长沟通,得到的答案仍是让我们等消息,我提出此事耽误的时间太长,希望得到相关负责人的联系电话,该店店长仍予以拒绝,并称“如果你等不了你可以行使你的权利(告我们)”“你也懂法我也懂法你也别吓唬我” 我认为消费者在该店用餐时摔倒餐馆有责任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进行赔偿,但该店负责人不仅未尽责任,且态度非常恶劣,作为消费者我们不仅在身体上受到伤害,在心里上也备受创伤,故希望能通过法律手段行使我们的正当权利,尽快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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