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宇昊食品有限公司
2011-03-31 黑龙江 点击:次
2011年3月31日中午12点左右,午饭吃青岛宇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黄花鱼罐头时吃出一只苍蝇。 罐头的生产日期是2010年11月20日。保质期是24个月。 之后拨打了罐头包装上的宇昊公司电话0532-87751896。接电话的人让我打售后负责人的电话13808968663.对方接电话后说让我到经销商处领两瓶罐头。我说罐头里领吃出了苍蝇我再去领两瓶也不可能吃啊。对方的答复是,公司这么大,职工这么多,难保会有一只两只苍蝇。不代表我们公司所有产品都不能吃了。 对于这个答案让作为消费者的我无法接受,罐头一定是一批一批生产的,一批里有一只两只苍蝇也说明做工过程中卫生不合格不达标。这样的食品怎么能让消费者放心食用。 后来对方问罐头的生产日期,当告诉他是2010年11月20后。对方表示11月份也没有苍蝇了,怎么会出现苍蝇。我告诉他,我这里是东北,我在黑龙江黑河,基本是最北边了。直至今日,我们这里雪还没化完,到现在还没有苍蝇呢。 最后对方表示,让我把有苍蝇这瓶通过经销商返回给厂家,质检后跟我联系,但是对方并没有要我联系方式。我说把做为证据的这个返给你们了。我手里不是连证据都没有了。对方表示让我去经销商那里领两瓶。 对于食品来讲,卫生最重要。明知卫生不达标的情况下,厂家的答复却仅仅是让消费者到经销商处再领取两瓶同样卫生不合格不达标的产品,对于这样的回答不仅让我无法接受,更让人无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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