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许昌大商新玛特被摔倒后
2011-09-23 河南省 点击:次
2011年9月11日下午17点多的时候我和丈夫到新玛特购物广场负一楼超市购买过节的物品,走到离收银区南边的地方被地上的洒的油污所摔倒,致使我手腕受伤,后来去前进路中医院拍片做一步的诊断,发现有骨折现象,而所不理解的是大商因为轻视消费者只安排了两名清洁工来陪同检查应付, 只是在口头上有所表示没有实质性的帮助.中医院的医务工作者帮我打了石膏,此时离事发已过几个小时,回家后已是晚上23点. 第二天,在家休养大商的代表礼节性的带些慰问品来问候,但谈到实质性的问题他们开始推诿扯皮,说什么要先忙过这一段划分责任等等,作为一名许昌市民我只是需要一定的治疗疗服务并没有过份的要求,而大商身为著名企业却没有展现出大家的风范,有失风度.并且对于在许昌创建文明城市的表现中没有显示出文明窗口的商业秉性,有失行业的楷模. 我无助,请求能于百忙中闲暇之余帮我这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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