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良牌 红葡萄露酒 质量严重不合格
2011-12-09 重庆市 点击:次
我于2009年12月从重庆民兴酿酒有限公司购进一批“继良”牌红葡萄露酒进行销售,该产品保质期为三年,于2011年6月13日由重庆市梁平县工商局进行抽样,并委托中国商业联合会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重庆)检测,该中心2011年7月1日出具的检验报告表明;检验项目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检验结果为5.2g/kg,不符合GB2760-2007标准要求≤0.65/kg的规定,判该产品不合格。 当地工商处予我,罚款三千元,我一客户罚款二千元,总计罚款伍仟元。 我多次联系厂家协商解决,厂家不管。今年11月又要求我把罚单原件和发票寄给他,我也照做了,当我再联系厂家,厂家直接不管了。想不通,产品质量不合格,凭什么罚经销商?如果我知道该产品不合格,肯定不会购进的。而且我还有几十件该货物,厂家也不给退,又不敢销售,都不知道该求助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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