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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春源恒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011-03-15   北京市   肖先生   点击:
我于2009.12~2010.6通过北京春源恒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方庄芳星园2区乙10号7071居住,押金800元,但是合同期满后北京春源恒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没有退还押金,后来要过好多次,总是拖着不给,最好一次是2010.10月,我到你们公司去,他们承认可以退还押金,后来又说根据合同,少交一天租金就扣多少钱,我说我早就按时交费了,他们教我拿出证据.租金我是直接打给他们的,哪个证据,所以到现在他们一直拖着不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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