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 ---
实时滚动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投诉维权 > 房产家居 >

汇福集团房产证

2012-03-11   河北省   王先生   点击:
我于2009年7月正式购买汇福集团位于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顺路上的房屋,已经2年 零8个月,超过了合同期规定的2年,每次去沟通一直在说正在办理。由于第一次买房,并没有在意合同里面的猫腻,合同里面仅仅注明期限是2年,并没有写如果超过2年的惩罚条件,所以他们一直在托时间,此次来求助315,希望能给与帮助,小区的很多业主都是这个情况。谢谢

扫码投诉

手机扫码

快速投诉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Copyright © 2002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质量万里行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432号    京ICP备09084810号-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