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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收房租

2012-03-16   北京市   王先生   点击:
2012年3月12日,我与此房产中介签到房屋租赁合同,每月房租为3400元,签署为1年零2天,我想签署的是1年,即从2012年4月7日到2013年4月6日。但是因为房主把房子委托中介的期限是到2013年4月8日,所以此房产中介也要求我签署到2013年4月8日,即1年零2天,但是房产中介按照30天为一个月计算,此1年零2天即367天,要求我支付12个月零7天得房租,我认为不合理,但是中介要求我必须按此霸王合同签署。 我要求返还我5天得房租567元。 另外房主房屋出租应该上缴房屋租赁税,但是实际情况没有上缴。 证据,我有租房合同和收房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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