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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停车收费不合法

2012-08-19   河北省   周先生   点击:
尊敬的315同志:你好! 我反应个情况,我不需要回复!此问题得到解决,就是你做了一件善事! 父亲在河北 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根据保定市物价局文件[保价经费函〔2012〕7号]文,关于对河北大学附属医院等院内停车场服务收费的批复中明确说明:对住院病人或陪护人员凭住院押金单据或离休证免收停车费。 我8月16日上午7点多停车在医院到8月17日下午5点左右离开时向门口收费人员出示押金单,对方说:“没听说过这文件,最新文件刚下来没有这回事”。不予接受,继续所要费用12元。我交款后并保存好了发票。 第二天,再次询问此事对方回答:“保定市252医院和第一中心医院也是这么收费的”,我又问:“物价局的文件已经明确,对住院病人或陪护人员凭住院押金单据或离休证免收停车费。”她回答有些吞吞吐吐:“领导没说不叫收费,也没告诉有此文。” 本来老百姓看病就已经很不容易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停车收费本来就不是很合理。好多省份医院停车都禁止收费。惠民政策上早有此建议。你们还照常收费不说,而且还知法犯法,给老百姓雪上加霜。 我的目的不是索赔。 父亲得了重病,每20天化疗一次,希望下次再去每天能省出这几元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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