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2026-09-03 点击:次
2026年9月起,多项新规即将落地,涉及网络管理、金融、医保、公积金及出入境等领域。
住房公积金拓宽提取和使用范围
《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9月20日起施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再设置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等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贷款审查时限由15日缩短为10日。
打击非法买卖人民币活动
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人民币,以下情形除外:(一)经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停止流通的人民币,自停止流通之日起可以买卖。(二)纪念币可以买卖。(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情形。该公告自9月1日起施行。
AI客服“已读乱回” 责任由经营者承担
我国首个聚焦人工客服与智能客服协同机制的国家标准《顾客联络服务 人工与智能客户服务协同要求》将于9月1日起实施。经营者不能简单以“人工智能回答不代表公司立场”“算法生成内容不具备法律效力”等理由拒绝履行承诺,企业需要对智能客服的回复内容负责。
规范出入境管理 保障出入境人员合法权益
《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9月15日起施行。针对境外电诈、非法务工等危险圈套,《规定》要求出境人员申请出境的事由应当真实、合法,并配合移民管理机构核实身份、申请事由,对提供虚假材料、作出虚假陈述的,移民管理机构有权决定不予签发出境入境证件或者不准其出境。
贷款产品不得使用“低利率”“秒到账”等话术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9月30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要求,贷款产品不得使用“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等营销话术;支付机构收银台页面的支付工具必须与贷款等金融产品区隔展示,不得误导用户混淆支付工具与贷款产品。
微短剧分类实行备案公示和发行许可制度
《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9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微短剧按照投资额度、题材等分为一类微短剧、二类微短剧和三类微短剧,分类实行备案公示和发行许可制度。微短剧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歪曲民族历史、诋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11项内容;规定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制作的微短剧,在每集明显位置添加提示标识。
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相关服务
《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9月1日起施行,明确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相关服务;为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相关服务的,应当核验其身份信息,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数据资产分类、登记有规可依
《资产管理 数据资产分类与代码》《资产管理 数据资产登记指南》两项国家标准9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数据资产划分为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3小类共15个细类;明确了数据资产登记的总体原则、登记内容、登记流程和要求。
十部门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
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0部门联合公布《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鼓励货物贸易、物流、金融等领域机构和企业在开展业务时认可、使用电子单证。
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调整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宣布,自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得税率征收消费税。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扩容至794种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9月1日起施行,共收录药品794种,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476种、中成药318种,新增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68种。
私募基金信披迎来强监管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9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对证券类、股权类私募基金在披露内容、披露频率等方面作出差异化安排,7类信披禁止行为将被追责。
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服务优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离境退税服务推动政策规范落实的通知》明确,自9月1日起,退税商店开具“即买即退”申请单时,可通过上传境外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在线完成离境退税资料审核。
著作权司法解释修改 创作者权利更清晰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自9月1日起施行。明确报纸、期刊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之间相互转载,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之间相互转载已发表的作品,应当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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