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传直击|借“乡村振兴”“健康中国”之名行传销之实 5人获刑
2026-09-14 综合《人民法院报》等 点击:次
近日,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赵某等5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至8万元,扣押在案的传销资金及其收益等财产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上缴国库。赵某、钱某某不服提起上诉,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8月至2024年4月间,赵某、钱某某策划设立某公司并上线某App开展传销活动,招募孙某、李某某、周某等人加入。该App于2023年8月26日正式上线运行。赵某、钱某某等人打着“乡村振兴、健康中国、解决就业、共同富裕”等旗号,歪曲国家政策,虚构夸大经营及盈利前景,以消费投资增值为噱头,使用“先消费,后免费,能花钱就赚钱”“消费等于免费,消费等于赚钱”“免费用产品、半年能回本”等话术,通过线下线上会议、微信群等形式宣传推广、发展下线会员。
这个App要求参加者通过扫描上线邀请码下载注册,最少充值1000元成为有效账户,获得推荐他人和返利资格。会员按照推荐发展的加入顺序组成上下级关系,并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下线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依靠“拉人头”获得推荐分享收益,同时逐级晋升为区、市、省代理、总代理和联合创始人等级别。会员收益均来源于下线充值资金。经鉴定,该App共有有效账户19490个,层级达29层;自2023年8月26日上线至案发时,会员充值数额共计8923.02万元,会员获得返利5619.45万元。经公安机关电子数据勘验,去重等处理后,查明该组织实有会员2905人。
赵某、钱某某系组织发起人、决策者,前者负责传销模式建构、公司管理、APP运营、控制会员资金等,后者负责产品对接、门店加盟、外联等工作;孙某负责规范公司制度、协助门店加盟、配合宣传培训,歪曲国家政策以吸引会员加入,非法获利12万元;李某某负责宣传培训,非法获利16万元;周某系技术开发人员,负责App的开发和维护,非法获利40.8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等5人以消费投资增值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综合全案情节,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从法院查明的情况看,这类非法传销活动往往编造、歪曲国家政策,虚构、夸大经营、投资、服务项目及盈利前景;传销组织未实际提供商品、服务或者提供的商品、服务价格严重偏离实际成本;组织者、领导者要求会员按照推荐发展的加入顺序组成上下级关系,依靠“拉人头”获得推荐分享收益,并逐级晋升为不同级别,上线根据下线充值金额获取一定比例佣金,发展的下线会员越多、充值越多,层级越高,获利越多,且会员收益均来源于下线充值资金。《中国质量万里行》提醒,切勿下载陌生App,拒绝高息躺赢诱惑,不转账、不发展他人;凡是要求充值入会、发展下线拿提成、层级越高越赚钱的平台,均有涉嫌非法传销的可能,发现类似平台应自觉抵制、报警举报。
扫码投诉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4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