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121批次不合格防晒品被拦截 严监管护航夏日安全
2026-08-12 点击:次
炎炎夏季,防晒用品成了人们日常出行的必备选择。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2026防晒化妆品质量与安全研究报告》显示,我国防晒化妆品市场已进入发展成熟期,2026年防晒化妆品市场规模将突破320亿元。使用场景从户外延伸至日常全场景,全年防晒、全场景防晒成为普遍共识。
目前,市场上的防晒产品五花八门,有不少商家打出“防护+修复”的宣传口号,声称产品既能防晒,又能美白修复。还有网上一些售卖几块、十几块钱就能买到的防晒霜,真的能防晒吗?

8次抽检:防晒类产品占比四成
今年上半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发布了8则抽检通告,累计检出30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数据统计,在30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中,防晒类以121批次、40.1%的占比高居榜首。

以4月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4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6年第9号)为例,在所有不合格品类中,防晒产品占40%(16/40批)。其中涉及13个品牌,核心问题指向成分比对不符——未检出注册资料载明的防晒剂,或检出未标示的防晒剂。简言之,就是企业按自己报备的配方生产:注册是一张“通行证”,生产却是另一套“行车路线”。
梳理中发现,一家名为广东全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润可盈防晒乳”在山西、江苏、广西、江西和甘肃等地检出防晒剂缺失——同一款产品,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

另一家名为广州明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迪悦朵防晒乳”先后在4月和5月两次通告中出现。这款标示SPF50+PA+++的产品,6种防晒剂全部检出最低定量浓度,实际防晒能力近乎为零。

国家药监局关于4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6年第9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4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6年第19号)
此外,国家药监局关于4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6年第9号)中显示,广州安歌依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安歌依防晒喷雾”,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检出仅0.18%,远低于规定的4.8%—7.2%。

8次抽检通告中,还有一些防晒产品涉嫌假冒。在国家药监局发布的第6号通告中,乐尚妆美白防晒修护乳、高姿防晒喷雾经确认为假冒产品;第2号通告中,安热沙金灿倍护防晒乳、蜜丝婷面部防晒霜亦为假冒。假冒防晒的“防晒剂偷工减料”问题让消费者几乎无法从外观区分。

值得关注的是,在国家药监局发布的25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6年第14号)中,一款名为“花印户外清润防晒喷雾”苯含量为2.63mg/kg(限值≤2mg/kg)。公开资料显示,苯已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列为一类致癌物,意味着长期接触或摄入含有苯的化妆品可能会增加患癌症的风险。
防晒品抽检为何总在“吊车尾”?
事实上,防晒品屡屡在抽检中“亮红灯”,早已不是新闻。据《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年报》和《2025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年报》,全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宣称祛痘类、牙膏、普通护肤类、彩妆类、祛斑美白类、儿童类12类化妆品抽检结果显示,2024年防晒产品抽检符合规定批次占比为95.01%,是12类产品中最低的;2025年防晒产品抽检符合规定批次占比为94.96%,排在倒数第二位,仅高于指(趾)甲油类。
业内人士分析,防晒属于特殊化妆品,注册周期长、变更成本高。一旦配方调整但未重新注册,抽检时自然“货不对板”。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防晒产品中的防晒剂如果种类、含量发生变动,需要重新注册。但有部分企业可能认为自己不一定会被抽检到,因此擅自更改配方,以求规避监管。
南方Plus报道,对于防晒产品而言,防晒剂的成本占原料成本的三成左右,且部分防晒剂单价偏高。一些不法厂商刻意减少甚至不添加注册载明的防晒剂,用廉价填充物替代,以此降低生产成本。
今年6月11日,广州市盛好佳化妆品有限公司因生产未经注册的防晒产品,被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和停产停业、禁业10年的处罚。经查明,2025年2月27日,该公司生产了“琪瑟水润倍护隔离防晒乳SPF50+”(产品注册号:国妆特字20233279,批号:GB2701)7206盒,经广州市药品检验所和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抽检,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2025A09038、2025CKH0520)均显示,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
据悉,今年1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第6号公告,将《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中菌落总数限值》等18项标准修订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该规范中明确列出了允许使用的27种防晒剂,包括25种化学防晒剂和2种物理防晒剂,并对每一种防晒剂的最高允许浓度作出明确规定。产品检出成分、产品标签应当与该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一致,多检出或少检出防晒剂成分,均属于违规行为。
儿童防晒用品更需谨慎购买
相比成年人防晒产品,儿童防晒用品在使用上也更应谨慎。
今年年初,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发现,一款名为广州兰皙生产的“兰皙儿童清透倍护防晒精华乳SPF30PA+++”(批号:CACF1624C01)产品,在抽检中被查出含有3种未在注册资料中标示的成分:“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和“水杨酸乙基己酯”。
据悉,该公司生产完成后,以每盒1.17元的价格将896盒成品全部销售给客户。之后问题出现,仅成功召回该批次成品27盒,其余早已流入市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兰皙儿童清透倍护防晒精华乳SPF30PA+++”共计30盒、没收违法所得1016.73元、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0元。
公开报道显示,今年6月,河南郑州一名5岁男孩因近距离吸入防晒喷雾,导致双肺出现大面积白斑,诊断为化学性肺炎。此前,浙江杭州一名7岁女童使用防晒喷雾后不久被确诊为急性过敏性肺炎。
国家药监局此前曾发文提醒:不建议儿童使用防晒喷雾化妆品,尤其是小年龄儿童、过敏体质儿童,这类化妆品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消费者更需要的是“安全”防晒
今年4月15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了《防晒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等6项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重点规范了防晒功效评价方法,明确了SPF(防晒系数)、PA值(防晒产品对长波紫外线的防护能力)的检测流程与数据真实性要求,进口防晒产品需与国产产品执行完全统一的标准,终结部分品牌的“中外双标”乱象。
6月2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于7月15日起正式施行——防晒仍列为5类高风险原料之一,实行注册管理。
随着监管政策不断细化、消费者认知持续升级,防晒市场正告别“重宣传、轻功效”的粗放时代。《2026防晒化妆品质量与安全研究报告》显示,从全光谱防护技术的普及,到养肤与防晒的深度融合,再到细分人群、细分场景的精准覆盖,防晒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正在重构。“养肤级防晒”“蓝光防护”“抗污染”等新宣称正成为市场热点。
消费者不再为“防晒”本身付溢价——SPF50+已经是标配。他们愿意付溢价的是“防晒+”叠加的情绪与功效价值:如防晒+美白(修饰肤色)、防晒+隔离和防晒+祛黄提亮。“安全”因素超越“防晒力”成为首要消费者的主要决策。
公开数据显示,2023年至2025年,防晒品类GMV(商品交易总额)从148亿元稳步增长至182亿元,但防晒备案数量从2022年的2745个降至2025年的881个,侧面表明行业正在主动“提质减量”,规模不再是唯一追求,质量和安全成了新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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