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冒用金融监管名义实施“退保”诈骗
2026-09-03 点击:次
近日,广东省金融监管局发布消费警示称,有不法分子非法收集分红险、长期储蓄和保障型保单信息,通过电话、社交软件等方式联系消费者,冒用金融监管部门名义发布虚假消息,实施“退保”诈骗。不法分子谎称“消费者持有保单的保险公司因涉及大量投诉,已被金融监管部门安排第三方保险公司接管”,以“提前结束保单服务”为由联系客户;在骗取信任后,不法分子宣称可协助办理“提前缴清”,要求消费者向所谓“金融监管部门指定的第三方保险公司”支付一笔保费,并承诺后续全额退还原有保单保费,由第三方公司监督“退费”。
广东金融监管局明确表示,金融监管部门从未授权、委托或批准任何单位、机构或个人,以“提前结束保单”“提前缴清保费”或“退保”等名义开展个人保险业务。消费者对非官方渠道信息要提高警惕,切勿随意点击或打开微信陌生人发送的所谓第三方保险公司收款码,谨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现遭遇诈骗或涉嫌违法犯罪线索,金融消费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注意留存证据,配合案件侦查,尽力挽回损失。
诈骗手法
不法分子收集保单信息后实施精准诈骗,套路一般分三步:
第一步,编造“接管”谎言。谎称消费者保单所属保险公司因大量投诉被金融监管部门安排第三方接管,以“提前结束保单服务”为由建立联系。
第二步,诱导“提前缴清”。骗取信任后,宣称可协助办理“提前缴清”,要求消费者向所谓“监管部门指定的第三方公司”支付一笔保费,承诺原有保费将一次性退回。
第三步,卷款失联。一旦消费者转账,不法分子立即切断联系,消费者不仅损失新缴保费,原有保单也可能因操作不当而失效。
除冒充“接管”外,传统“代理退保”骗局同样多发。不法中介以“专业法律咨询”等名义,宣称“全额退保没问题”,收取高额“服务费”后卷款跑路。
防范指南
其实,早在2026年2月6日,金融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明确指出“全额退保”“债务清零”“征信洗白”等均属不实信息。
消费者一旦落入陷阱,将面临四大危害:
一是财产损失。不法分子以“提前缴清”“服务费”等名义直接骗取资金,通常收取数百至上千元定金或退保金额20%至50%的高额费用后失联;
二是保障丧失。贸然终止合同将丧失保险保障,正常退保只退还保单现金价值,低于已交保费,再次投保可能面临拒保或保费上涨。
三是信息泄露。身份证、保单、银行卡等敏感信息被套取,可能引发电信诈骗、信用卡盗刷等次生危害。
四是法律风险。若配合伪造证据、虚假投诉,可能被认定为共犯。
对此,《中国质量万里行》提醒金融消费者可以从以下4个方面防范。
一是消费者勿信谣言,“全额退保”“提前缴清”均属不实信息,可通过金融监管部门官方网站、金融机构全国统一客服热线等正规渠道获取信息。
二是警惕“代理维权”骗局。不法组织以“维权”为名行牟利之实,可能使消费者支付高额费用甚至陷入官司。
三是通过正规渠道维权。一旦遇金融纠纷,消费者可拨打金融机构官方客服电话或银行保险业投诉维权热线,也可依法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
四是保护个人信息。切勿随意向陌生人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等敏感信息,不点击不明链接、不扫描陌生收款码。一旦发现被骗或违法犯罪线索,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留存证据,配合侦查,尽力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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