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起低价引流强制“自动续费”行为被罚 守住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2026-07-01 点击:次
6月16日,“北京市场监管”发布消息称,“一分钱试用”暗藏陷阱,默认捆绑自动续费,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被手机App悄然扣费。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某学习平台低价引流强制续费行为开出罚单。
一个看似简单的“1分钱试用”,背后却连着消费者对“自动续费”的普遍困惑:为什么明明只是点了试用,最后却被自动扣了钱?为什么开通容易关闭难?本应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主确认的续费行为,在商家的精心设计下,变成了被动接受、难以退出的扣款陷阱。
“自动续费”本质是一项技术服务功能,通过系统自动化手段完成周期性扣款,本身是中性的。而消费者的“自主续费”则是一项法定权利,要求消费者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地选择继续接受服务并支付费用。两者的关系应当是:自动续费作为一项技术工具,应当服务于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利。

“尝鲜”变“月供” 套路环环相扣
“花1分钱就能体验7天会员”“新人专享低价解锁学习权益”,这样的广告语对消费者极具吸引力。然而,当北京市民李女士在某在线外语学习翻译App上随手开通试用后,她发现,这“1分钱”竟成为自动扣费的“授权书”,而她自己从未真正同意过续费。
据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实,该手机App的营销套路隐蔽且惯用,四大不良手段环环相扣,每一步都在用“自动续费”这一技术工具,反向剥夺消费者的“自主续费”权利。
第一招:低价噱头“钓鱼”。涉案手机App大肆宣传“1分钱领7天会员”,用极低的消费门槛吸引用户下单体验。表面看是让利惠民,实则是精心设置的消费圈套,将“自动续费”作为变现工具隐藏在试用背后,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状态下被转化。
第二招:关键信息“隐身”。活动页面以白色为主色调,而页面下方标示的告知内容“7天后按25元/月自动续费,可随时关闭”采用浅灰色小字,与背景色高度相近、排版紧凑。消费者连“7天后会扣费”都不知道,自主选择所要求的“知情”前提便被彻底架空。
第三招:默认勾选“搭售”。该手机App将“开通即视为阅读并同意《会员服务协议》《自动续费规则》”设置为默认勾选状态。消费者只需一键点击“开通”,便在不知不觉中同时授权了自动续费功能。这一设计的本质,是用默认同意的形式取代消费者的主动确认,将“自动续费”从一项应经消费者明确授权的功能,变成一项未经消费者同意便被强制开启的服务。
第四招:退订通道“设卡”。开通仅需一键确认,退订却要辗转联系客服。平台未提供便捷的“一键退订”通道,消费者如需取消续费,只能联系客服办理取消手续,便只能眼睁睁看着钱被划走。开通与退订的操作便利性严重失衡,形成“只准开通、不准关闭”的闭环。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七条,涉事企业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5万元罚款。
某消费者投诉平台2026年1月公布的数据显示,“自动续费”相关投诉累计超过21.7万条。消费者反映的问题高度集中:平台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便擅自扣费,即便有提醒也仅通过站内消息等隐蔽渠道发送,扣费后消费者提出退款诉求时往往遭到平台直接拒绝。
多案联动厘清权利边界
北京的案件并非孤例。2025年以来,上海、南京、广州等地通过行政处罚和司法判决,从不同角度厘清了“自动续费”与“自主续费”的关系,核心指向同一个原则:技术工具必须服从于消费者的权利。
上海奉贤的行政处罚案例明确了“显著方式提醒”是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的前提。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以“打假、处劣、治虚、惩偷”为重点,严厉打击自动续费扣款、幽灵外卖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上海茗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在“省呗App”中销售话费、外卖会员、影视平台月卡等权益包产品时,在用户协议中设置了自动续费条款,却未在续费前以任何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2025年4月,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0.6万元的处罚。该案被市场监管总局作为2025年“守护消费”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向全国通报。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的类似处罚案例进一步说明,即使是可取消的“默认勾选”,同样构成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侵害。2025年3月,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称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在销售流量套餐时,订购页面底部默认勾选了“极速会员(年度)19.9元/年”。虽然消费者可以选择取消,但“默认勾选”本身已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七条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广州互联网法院的一则判例,为自动续费服务确立了更具操作性的司法标准。该案中,某科技公司运营的网盘App使用极不明显的灰色小字体提示自动续费,并默认消费者同意。法院认定此举属于法律禁止的搭售行为,判决退还全部被扣款239.2元。
判决确立了两条规则:网络经营者提供自动续费服务,必须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取得明确同意,不得以隐蔽方式将自动续费作为默认选项;每次自动扣费前,要提前5天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这两条规则,正是消费者自主选择在技术层面的具体落地。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该条款将消费者自主选择原则上升为法定义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进一步要求,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在服务期间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显著、简便的随时取消或者变更的选项。上述行政处罚与司法判例,正是对这一法定义务的落实与细化。
全链条规范 多部门制度性措施叠加见效
个别案件的查处固然重要,但要从根源上保障消费者对自动续费的自主选择权,必须有系统性的制度安排。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广电总局等部门分别从不同角度切入,从各环节规范自动续费功能的启用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通过月度通报机制,把好手机App“入口关”。2026年1月,工信部通报了22款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及SDK,“强制自动续费”被列入重点问题。2026年3月,工信部再次通报24款App,涉及“违规提供自动续费服务”等多种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将被依法处置。这一机制的作用在于:从App上架和更新环节便介入监管,确保自动续费功能的默认状态是“关闭”而非“开启”。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3部门联合出台《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于2026年4月10日正式实施,将自动续费纳入价格行为监管范畴。规则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平台经营者采取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方式收费的,应当在自动续期、自动扣款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并允许消费者随时取消自动续期、自动扣款。
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三部门组织主要平台企业对照规则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重点纠治自动续费、免密支付等提示方式。2026年4月规则正式实施后,抽查结果显示相关平台价格行为明显改善,同时也发现部分平台存在价格和促销规则公示不到位等问题,已督促进一步整改。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针对互联网电视开展专项治理,填补电视端监管空白。2025年6月,广电总局实施针对互联网电视自动续费服务的专项规范管理措施,聚焦用户反映较为集中的自动续费“扣费前无提醒”“取消流程复杂”“投诉渠道不畅”等痛点问题。根据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在提供自动续费服务时,必须严格遵循“用户主动选择”原则,禁止通过隐藏条款或强制捆绑其他服务的方式诱导用户开通。用户在首次订阅含自动续订服务的视听产品时,需通过二次确认的方式明确表达同意意愿,才可以进入支付环节。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在用户自动续费前5日,须通过短信、App推送、服务号信息等多种渠道发送扣费提醒,内容需包含续费产品名称、扣费金额、服务周期等关键信息。
上述三项制度性措施各有侧重:工业和信息化部管App“入口”,三部门管“价格行为”,广电总局管“特定场景”。三者叠加,基本覆盖了消费者可能遭遇自动续费陷阱的主要场景,让消费者对自动续费的自主选择权成为一系列可操作、可监督、可追责的具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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