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闹不给”:运营商的系统性失灵
2026-07-03 点击:次
央视点了名,《人民日报》发了声,新华社连发“三问”——三大运营商“新老用户不同权”的问题,在6月终于迎来了央媒的集中拷问。但真正的焦点在于它暴露出来的那个更深层的事实:消费者只有说出“携号转网”或“工信部投诉”,客服才会给你本来就该有的优惠方案。“不闹不给”,已经从个别现象,变成了系统默认设置。
这套服务在业内有一个名字——“挽留机制”:老老实实用、安安静静缴费的用户,被判定为“无风险”,于是“无需投入”;只有摆出要走、要投诉姿态的用户,才被识别为“需要挽留”,优惠才会出现。优惠不是按需求分配的,是按“会不会闹”分配的。
更荒诞的是,那些安安静静的老用户,不仅月复一月地承受着高价资费,而且往往是被“遗忘”在高价套餐里最久的人。换了多少次手机、升了多少次网络,资费始终没变。不是不想降档,而是每次尝试都被各种理由挡回来——合约没到期、系统不支持、需要线下办理。一些用户就这么“被动”地继续付费。而运营商用于“挽留”的补贴成本,最终还是要摊进整体资费结构里。沉默的大多数,在为少数“会闹”的人的优惠买单。这本身就是一种新的不公平。
真正值得追问的是:为什么正常申请走不通,而“威胁”却能打开绿色通道?正常情况下,用户发现有更优惠的套餐,联系客服更换,应该是一条平坦的路径。但现实是:降档需要解绑宽带、需要等合约到期、需要“反馈到后台”、需要“到线下营业厅”——换一个套餐的流程,比新办一张卡还复杂。据多家媒体报道,同一个用户、同一个需求,正常咨询时客服回答“无法办理”,提及携号转网后立刻就有了方案。服务没有变,变的是你被系统识别为“接受者”还是“威胁者”。一个健康的系统,应该是“需求导向”的:用户有需求,企业评估,合理就办理。而现在的系统,是“威胁导向”的:用户有威胁,企业评估损失,划得来才让步。从“需求导向”到“威胁导向”,失去的是运营商对用户的基本尊重。
央媒的评论已经说得很清楚:公平交易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刚性规定。但以往的监管焦点,大多集中在“资费公示是否到位”“套餐宣传是否夸大”。这些当然重要,却还没有触碰到真正的核心——“设置降档障碍”本身,是否应该被认定为一种独立的侵权行为?公示了资费却不让用户正常办理,比不公示更恶劣,因为它用形式合规掩盖了实质不公。工信部“明白办、放心用”专项行动已经要求“集中公示全量在售资费方案”,“降档障碍”是否也值得纳入专项检查的范围?如果查实的案例换来的不再只是约谈和整改,而是足以让企业感到疼的处罚,“设置障碍”的成本才可能真正高于“直接办理”。
面对追问,三大运营商至今没有正式回应。但沉默本身,就是一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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